查晡•諸夫(tsa-pɔ)──男人

查晡諸夫(tsa-pɔ)──男人

 

  例句:“謝XX說,兩岸如自由流通,台灣將出現「查甫找無工,查某找無尪,……」的現象。”(2008.3.7.自由時報A23頁)

 

  例句中,“查甫”是一個台灣話語詞,讀做 tsa-pɔ,是“男人”的意思。“查某”也是台語,讀做 tsa-bɔ`,“女人” 的意思(tsa-bɔ` 本字請參閱<查某•諸母[tsa-bɔ`]>篇)。

  台語男人義的 tsa-pɔ,也叫 ta-pɔ(《閩方大》說厦門話及泉州話叫 ta-pɔ)。tsa-pɔ ta-pɔ 有許多不同的寫法,如:查甫(《台灣語典》、《台閩》)、查晡(《台日大》)、諸夫(《台話大》)、查(《國台》)、丈夫(《普閩》、《厦方言》、《閩方大》)、查埔(《閩方大》),《綜台基》另外提示大夫、多父、乾晡、焦晡、唐補等多種寫法,並說“可知音字脫節已久”。

  在這麽多的寫法裡面,有的是同音字或近音字的假借,有的涉及到語源的本字。不管怎麽樣,台語男人義 tsa-pɔ 的詞根應該是在,而的可能本字有“夫”、“父”、“甫”三個字,下面將逐一討論。

  tsa-pɔ ta-pɔ tsa ta,其本字是“諸”或“多”,已在<查某•諸母(tsa-bɔ`)>篇詳細討論過,請參閱該篇。

  下面討論夫、父、甫三個字。

 

  (一)夫

  《說文•夫部》:“夫(篆文),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為尺,十尺為丈,人長八尺,故曰丈夫。”這裡的“丈夫”不是女子配偶意義的丈夫而是“成年男子的通稱”(《辭海》),如《晏子春秋•諫》:“今齊國丈夫耕,女子織,夜以繼日,不足以奉上。” “丈夫”與女子相對,是男子、男人的意思。

  依據《說文》,“夫”是“丈夫”,“丈夫”是“成年男子”,所以,“夫”的本義是“成年男子”。

  商代甲骨文也有“夫”字,但在卜辭裡(大)、(天)、(夫)不分,是一個字,都當做“大”使用(見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簡稱《甲文典》,1139頁)。《甲文典》解字說:“(等)象人正立之形,與象幼兒形(子)相對,其本義為「大人」,引伸之為凡大之稱,而與小相對。”“大人”就是成年人,如果是男性,就是“成年男子”了。

  到了金文,大、天、夫分開使用,各有其意義,但有時混用。金文的夫是,跟甲骨文差不多。《金文典》說:“(夫),象人正立形,取意與‘大’同。大鼎、攻吳王鑑,夫字正作‘大’。‘一’乃區別記號,非象簪。‘夫’本義為‘成年男子’。”

  在金文裡,“夫”當做量詞使用,用於稱數“成年男子”,如“庶人六百又五十又九夫”(盂鼎),“十夫”(散盤)。到了《詩經》的時代,“夫”字就直接表示成年男子的意義,如《詩•小雅•車攻》:“射夫既同,助我舉柴。”“射夫”就是會射箭的成年男子。整句的意思是:比賽射箭的男子找到對手,幫助我搬運獵物。又如《孟子•梁惠王下》:“內無怨女,外無曠夫。”“曠夫”就是沒有妻子的成年男子。

  “夫”是成年男子,台語 tsa-pɔ 也是成年男子,“夫”很可能就是 tsa-pɔ 的本字,問題是“夫”在台語有沒有的音?

  《廣韻》說“夫”字在丈夫(成年男子)意義時讀做“甫無切”(平聲、虞韻)(另一個音是防無切,語助詞),台語文讀音 hu。“甫無切”屬遇攝、三等、合口,同韻母的字在台語白讀時有讀做韻的例,如:斧,方矩切, hu` pɔ`;傅,方遇切, huʟ ʟ(姓);,扶雨切, hu ;雨,羽俱切, u` 等。依此類推,“夫”字在白讀時也應該可讀韻。

  “夫”字的聲母又如何呢?

  “夫”字的《廣韻》反切是“甫無切”,表示聲母的反切上字“甫”在三十六字母屬“非組”的非母(非組為非、敷、奉、微),而非組在中古音歸“幫組”(幫、滂、並、明),非母和幫母在中古音的聲母擬音都是 p-(董同龢《漢語音韻學》140-144頁)。因此,聲母為“非母”的字在台語音讀時,文讀音一般讀 h-,白讀音讀 p-,這是台語保留古音的現象。例如:腹,方六切, hɔk pak;飛,甫微切, hui pue;斧,方矩切, hu` pɔ`;分,府文切, hun pun;放,甫妄切, hɔŋʟ paŋʟ;富,方副切, huʟ puʟ 等等。因此,“夫”字在台語白讀時聲母可讀 p-

  “夫”字,台語音讀時韻母有韻,聲母可讀 p-,因此“夫”字的台語白讀音是(陰平聲)。“甫無切”是平聲字,反切上字“甫”是清音,故“夫”字讀陰平聲。“夫”字的本義是“成年男子”,在台語又讀,台語男人(成年男子)義的 tsa-pɔ 的本字是“夫”。

  下面說 tsa-pɔ tsa

  台語 tsa-pɔ tsa 的本字可能是“諸”或“多”(詳見<查某•諸母[tsa-bɔ`]>篇)。“諸”字《廣韻》章魚切(平聲、魚韻)及正奢切(平聲、麻韻)。“章魚切”,台語讀 tsitsu,而 tsu是一般的讀音,如諸位,tsu-ui;諸葛亮,tsu-kat-liaŋ。“正奢切”,台語讀 tsia,介音 -i- 消失(常見的現象),則成為 tsa,與 tsa-pɔ tsa 同音了。而“諸”字的基本義是衆、衆多。古漢語有諸子、諸生、諸母、諸父、諸侯等詞,它們的“諸”,基本上是衆多的意思。台語 tsa-pɔ 如果寫做“諸夫”,則是“衆多成年男子”,可引伸泛指“成年男子”。所以台語男人義 tsa-pɔ 的本字應該是“諸夫”。

  下面說“多”字。

  “多”字,《廣韻》得何切(平聲、歌韻),台語讀做 to。但和多字同韻母的字在台語有讀做 -a 韻的例,如:阿,烏何切,a;他,託何切,t‘a。依此類推,“多”在台語可讀 ta。那麼“多夫”就可讀 ta-pɔ,厦門話、泉州話男人義的 ta-pɔ 的本字可能就是“多夫”了。“多夫”就是衆多成年男子,引伸泛指成年男子、男人。甲骨文卜辭有多婦、多祖、多父、多母等詞,“多夫”一詞也許在古時候存在過。

  又,“多”字的台語讀音又有可能從 ta 轉為 tsa。從台語的文白異讀來看,舌尖清塞音的 t- 有變為舌尖清塞擦音 ts- 的例,如:知, ti tsai;陣, tin tsun;腸, tiaŋ´ ts‘iaŋ´。因此,“多”字的台音 ta 也可能音變為 tsa,“多夫”也可讀做 tsa-pɔ,台語男人義 tsa-pɔ 的本字也可能是“多夫”了。

  另外,和男人稱自己的妻子為“諸母人(tsa-bɔ`-laŋ´)”一樣,女子向人稱自己丈夫時也說 ɡun`(阮)-tsa-pɔ-laŋ´諸夫人)=我的丈夫。“諸夫人(tsa-pɔ-laŋ´)”有丈夫的意義。

 

  (二)父

  “父”字和“成年男子”有關。

  “父”字,甲骨文寫做,金文寫做,篆文是,隸變後楷書寫做“父”。甲骨文的右邊的是手(即又),左邊的短豎線表示原始時代的“石斧”,表示“手持石斧”,是一個象形兼指事字。的本義是“手持石斧”,一般認為表示“斧子”。《甲文典》引郭沫若的話說:“「父」字甲骨文作,金文作,乃‘斧’之初字。石器時代男子持石斧以事操作,故孳乳為父母之父。”

  在甲骨文卜辭裡,生父及父輩都稱做“父”,如父庚、父辛、三父(三個父輩)(《甲文典》),這已經是相當後代的事了。《新甲典》說:“因操斧者為男性,遂引申作父母之父,是父輩的通稱。”

  《中國古代社會》(414-415頁)引王恒餘的話說:“甲骨文的父()字,……它可能只表示源自新石器時代的兩性職業分工。石斧是其時砍樹、鋤地的主要工具,甚至到青銅時期,它仍舊是男子工作的主要工具。”該書接著說:“母系氏族的社會,子不知其父,由母親負起養育的責任,能有效地控制子女的勞動成果。那時代財產的繼承權是經由女性。孩子稱呼母親的多位(性)伴侶或兄弟為父,只因他們是勞動力成員,並不含特別的可親或可畏的成分。”

  “孩子稱呼母親的多位(性)伴侶或兄弟為「父」”,是因為他們都是“成年男子”,都“手持石斧”。到了父系氏族社會,父權增大,財產由男子繼承,“父”字由“母親的(性)伴侶”成為父子的父親的意義。到了後世,“父”字除了父親的意義外,也用於對老年男子的敬稱(此時“父”讀ㄈㄨˇ),如《詩•大雅•大明》:“維師尚父,時維鷹揚。”“尚父”就是太公望,他姓呂名尚,所以尊稱為“尚父”。“父”又用於男子的美稱(父亦讀ㄈㄨˇ),如《春秋》隱元年:“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儀父”就是對邾儀的美稱。又孔子的姓名是孔丘,字仲尼,“仲尼父”或“尼父”都是對他的美稱。這個男子美稱的“父”,也用“甫”字(詳後)。

  王力的《中國語言學史》引郭鼎堂《殷商青銅器銘文研究》說:“古者「男子均稱父」,蓋謂以斧從事操作之人,與母之以乳從事撫育者為對。斧字從斤,以父為聲,乃後起字矣。”“古者男子均稱父”,故“父”有成年男子的意義(成年才可以持斧從事操作)。《細說漢字》(左安民著,聯經出版公司,2007年)也說:“甲骨文,左邊的一條豎線是工具之形(即石斧之類),右邊是一隻手,手拿工具表示從事野外勞動的男子。”又說:“手拿石斧從事艱苦的野外勞動的男子即為「父」。”所以,“父”字在新石器時代指的是“成年男子”。

  “父”字的音又如何?

  《廣韻》對於“父”字記錄兩個音,意義也不同。(1)方矩切(上聲、麌韻)。“尼父、尚父,皆男子之美稱。”(2)扶雨切(上聲、麌韻)。“說文曰:父,矩也,家長率教者。”父親的“父”,國音ㄈㄨˋ,相當於“扶雨切”,但聲調轉為去聲了。男子美稱的“父”,國音ㄈㄨˇ,與“方矩切”相符。

  不管是方矩切或扶雨切,都屬於遇攝、三等、合口,跟前述“夫”字同韻母,故父親的“父”(扶雨切)在台語的文讀音是 hu(陽上→陽去),白讀時讀做(同音字“”讀。實際上“父”讀做 pe,如父母,pe-bo`bu`)。而男子美稱的父(方矩切)則文讀音 hu`,白讀音 pɔ`(同音字“斧”讀 pɔ`)。拿“父”的白讀音 pɔ` 和男人義 tsa-pɔ 比較,只是聲調不同而已。

  “父”與“母”是相對的,而“母”在上古漢語兼有成年女子、男子配偶、母親的意義(參見<查某•諸母[tsa-bɔ`]>篇),“父”在上古(或遠古)也兼有成年男子、女子配偶、父親的意義,這不是偶然的現象。“夫”在甲骨文是“大”字的異體,後來(金文)才有成年男子的意義。而“父”是“手持石斧”,在新石器時代就是指“成年男子”,“父”更有可能是台語男子義 tsa-pɔ 的本字。

  中國的社會大概在新石器時代(大約10,000年前至4,000年前)是母系氏族社會(《中華遠古史》49頁),在母系氏族社會,生活共同體以女人為中心,而女人的性伴侶是多數的,而且是不固定的。這些男性性伴侶晚上來到女人的家,早晨就回到他自己的氏族那裡,並不和女人住在一起。因此,女人生下了子女,不知道生父是誰,子女也只認得養育自己的“母親”,不知道生父是誰,也沒有“父親”的概念,而把那些母親的性伴侶稱做“父”。這個“父”的意義是“成年男子”,也指母親的性伴侶。因為母親的性伴侶有好幾個,因此有可能把他們稱做“諸父”或“多父”。此時期,“父”對子女來講只是“成年男子”,成年男子台語叫做 tsa-pɔ ta-pɔ,本字可能就是“諸父”或“多父”了。

  這個多數的“父”(諸父、多父)對母系氏族社會的女人來說是“女子的配偶”(從後世的觀念來講)。在台語,女人稱自己的配偶時說 ɡun`(阮)-tsa-pɔ-laŋ´tsa-pɔ-laŋ´ 的本字可能就是“諸父人”或“多父人”。

  後來大概從5,000年前開始,中國從母系氏族社會進入父系氏族社會(《中華遠古史》91頁),一夫一妻制逐漸確立,一對夫妻住在一起,父子的關係很清楚,子女認得生父,於是“父”字有了“父親”的概念。所以,“父”字兼有成年男子、女子配偶、父親的三個意義,而“父”的成年男子、女子配偶的意義仍保留在閩南語、台語之中,稱成年男子為 tsa-pɔ(諸父、多父)、稱女子的配偶為 tsa-pɔ-laŋ´(諸父人、多父人)。這種情形與“母”字很類似。“母”字在閩南語、台語有成年女子、男子配偶、母親三個意義,成年女子叫做 tsa-bɔ`(諸母、多母)、男子配偶叫做 bɔ`(母)或 tsa-bɔ`-laŋ´(諸母人、多母人)(詳見<查某•諸母[tsa-bɔ`]>篇)。

 

  (三)甫

  “甫”字的甲骨文是,由“田”及“(屮)”組成(屮,音ㄔㄜˋ,草木初生),字形表示田中長有草木的苗,是“圃”的初文,本義是苗圃。《說文》說:“甫,男子美稱也。”是假借義。

  “甫”字,《廣韻》方矩切(上聲、麌韻),與斧、府、父等字同音,國音ㄈㄨˇ,台語文讀音 hu`。“甫”和“父”同音,都是方矩切,而“父”讀做方矩切(ㄈㄨˇ)時有男子美稱的意義(請參見前述“父”),所以“甫”是“父(ㄈㄨˇ)”的同音假借字。所以孔子的美稱“尼父”也說“尼甫”。

  “甫”字依音變規律,和“父”字一樣可讀 pɔ`,但是“甫”是男子美稱,而台語 tsa-pɔ 是成年男子的通稱,不是美稱,因此,“甫”應該和 tsa-pɔ 無關,把 tsa-pɔ 寫做“查甫”並不正確,而且“甫”字在台語也不讀做陰平聲的

 

  結論:台語男人義 tsa-pɔ 的本字是“諸夫”或“多夫”,也有可能是“諸父”或“多父”;ta-pɔ 的本字是“多夫”或“多父”。從音韻上看,採用“諸夫(tsa-pɔ)”及“多夫(ta-pɔ)”比較好。

 

附論1.  丈夫(ta-pɔ)──男子

  《閩南方言大詞典》認為“丈夫”是厦門話男子義 ta-pɔ 及泉州話 ta-pɔ 的本字。它說:“《說文》:「男,丈夫也。」古漢語已用之。《國語•越語》:「生丈夫,二壺酒,一犬;生女子,二壺酒,一豚。」”

  閩南語男子義的 ta-pɔ 用“丈夫”二字,“夫”是音義俱合的字,“夫”是成年男子,音。但“丈”字有問題。“丈”是陽聲字,厦門音 tiɔŋ,有沒有可能轉為陰聲的 ta

  “丈”字,《廣韻》直兩切(上聲、養韻),屬宕攝、三等、開口,厦門、泉州把“丈”讀 tiɔŋ,漳州讀 tiaŋ,白讀音有 tiũ

  宕攝的字都是陽聲韻,一般不變為陰聲韻,但勉強可以找出一個變為陰聲韻的例,就是“相”字。“相爭”,閩南語文讀是 siɔŋ-tsieŋ,但口語說 sio-tsĩtsẽ(或 sã-tsĩtsẽ),“相”字的音從 siɔŋ 變為陰聲韻的 sio,音變的機轉應該是:韻尾 弱化脫落,主要元音 ɔ 高化成為 o

  “丈”字有沒有可能是類似的變化?宕攝三等韻的中古音擬測是 -jaŋ(董同龢)或 -ĭaŋ(王力)。“丈”字漳州讀 tiaŋ,比較接近中古音。厦門、泉州的 tiɔŋ 應該是近一步的音變,即主要元音 a 高化成 ɔ。假定“丈”字在 tiaŋ 的階段就介音 -i- 先消失成為 taŋ,韻尾ŋ 再弱化脫落,就變成 ta 了。即:tiaŋ taŋ ta。於是,“丈夫”就可讀做 ta-pɔ

  “相爭”,厦門、泉州讀 sã-tsĩ,可能也是類似的變化。“相”字中古音 sjɑŋ,漳州音 siaŋ,介音 -i- 消失則成 saŋ,主要元音 a 受韻尾 ŋ 影響而鼻化,成為 ã,同時丟掉韻尾 ŋ,於是 saŋ 就成為。即:中古 sjɑŋ siaŋ saŋ

  閩南語在“丈夫”一詞把“丈”字讀做 ta,在音變規律上雖然不無可能,但可佐證的例子太少,作者仍認為閩南語男子義 ta-pɔ tsa-pɔ 的本字應該是“多夫”或“諸夫”。

 

附論2.  “夫”與“父”

  “夫”字在甲骨文時代並沒有用來指稱“成年男子”,只當做“大”的異體字使用,到了金文時代,“夫”開始有了成年男子的意義,與“大”字分工了。而“父”字不同,一開始“父”就指成年男子,同樣指稱成年男子,“父”字比“夫”字古。

  從音韻上來看,“夫”的中古音是《廣韻》甫無切,“父”是扶雨切,都是遇攝、三等、合口,韻母相同,聲母則“夫”是幫母(p-),“父”是並母(b‘-),都是雙唇音,差別只在於清音與濁音。如果“父”字取“方矩切”的話,聲母也相同了。聲調則“夫”是平聲,“父”是上聲。聲調的區別是比較後世的事,在很久很久以前可以說“夫”和“父”是同音或音近。

  在上古音,“夫”和“父”都屬魚部、陰聲、合口,也是韻母相同,聲母的差別也只是雙唇音的清與濁(*p- *b-),可以說音近。因此,作者大膽假設,“夫”可能是“父”的近音假借,因為“父”字後來用以專指父親,為了區別詞義起見,成年男子的“父”就用音近的“夫”替代了。而且“夫”()是“大”()的頭上加一區別符號“一”,“大”是四肢張開的正面人形,造字本意是大人、成年男子(因成年女子另有字,女、母),“夫”本來就應該有成年男子的意義。

  這個見解也可以從“父母”、“夫妻”來了解。“父”與“母”是相對的,在新石器時代,“父”是成年男子,兼指女子配偶(性伴侶);“母”是成年女子,兼指男子配偶(性伴侶)。到了後世,“父”專指父親,“母”專指母親。但同樣的成年男子意義的“夫”卻不與“母”相對而與“妻”相對。“妻”在甲骨文作,象以手抓取女子頭髮,表示將女子搶奪為妻,是上古搶婚風俗的遺留。“妻”在甲骨文卜辭裡用以指稱殷先王的配偶。所以“妻”與“母”同義(“母”亦表示殷先王的配偶)。

  在金文,“母”只用於母親的意義,此時男子配偶義應該已經從“母”改用“妻”,“母”字已專用於母親的意義。同樣,“父”字專用於父親的意義,女子配偶的“父”就由“夫”字承擔,成為“夫”與“妻”相對,這應該是一夫一妻制確立之後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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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Responses to 查晡•諸夫(tsa-pɔ)──男人

  1. 說道:

    閩語稱男人為「丈夫」的地方不少
    從福州到龍溪都有,閩南語應該也是「丈夫」變來的
    tsa-poo、tsa-boo在語音構造上相似只是巧合
    但很多學者卻被誤導,以為非要諸父/諸母、多父/多母之類的配法才正確
    往往花很多心力在這些詞彙中考證
    吳守禮教授應該是首開諸父/諸母的考證者
    後來很多學者都無法跳脫這種思維

    • 路人 說道:

      更跳脫的思維是不視作漢語詞,有些學者認為查埔、查某都是源自古代嶺南的百越語,屬壯侗語系,與漢語無關

  2. Pan 說道:

    tsa-poo應該是念偏的音,原音應該是ta-poo。由來有可能是對福建卓埔的移民或來台開墾的男丁之稱呼。台灣苗栗的卓蘭在地人稱為Ta2-lan5,依此推論卓埔為Ta2-poo應該與原音一致。早期來台開墾的移民來自福建多處。而Ta2-poo恐怕是另一個巧合成為約定俗成,稱呼男性的統稱。

    • 劉建仁 說道:

      (卓蘭)本鎮地名源自於原住民巴則海族罩蘭社「Tarien」,在清代雍正年間契字上稱為「搭連」,巴則海語為美麗的原野之意;1836年(道光16年)刊行的彰化縣志,則稱為罩蘭;1860年代(同治年間)初期的臺灣府輿圖纂要稱為「打難」。1920年(大正9年)臺灣總督府進行行政區域改正時,改稱「卓蘭」。(維基百科)

  3. jblz 說道:

    博主,你好,坐标广东海丰,当地以漳州口音闽南语为主,我们用 ta-pɔ称呼男人 tsa-vɔ`称呼女人。当地对此解释一般认为是大步= ta-pɔ,窄步=tsa-vɔ`。男人走步步伐很大,所以称大步,那人裹脚,走路步伐很小,所以称窄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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