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癡不聾,未堪作大家翁

(原文發表於Facebook臺灣話資料交流所。作者劉建仁因身體因素,無法親自校稿。如有錯誤,敬請見諒。)

[ 不癡不聾,未堪作大家翁 ]

(本篇使用台語文寫作)

《隋書•長孫平傳》(卷四十六):"長孫平,字處均,河南洛陽人也。……後數載,轉工部尚書,名為稱職。時有人告大都督邴紹非毀朝廷為憒憒者。上怒,將斬之。(長孫)平進諫曰:「川澤納污,所以成其深;山嶽藏疾,所以就其大。臣不勝至願,願陛下弘山海之量,茂寬裕之德。鄙諺曰:『不癡不聾,未堪作大家翁。』此言雖小,可以喻大。邴紹之言,不應聞奏,陛下又復誅之,臣恐百代之後,有虧聖德。」上於是赦紹。因敕群臣,誹謗之罪,勿復以聞。"

俗諺『不癡不聾,未堪作大家翁。』裡面的 “大家翁" 就是台語的 ta1-ke1-kuann1(大家官),是 ta1-ke1(大家。翁的老母)佮 ta1-kuann1(大官。翁的老爸)的合稱。呰句俗語的意思是講,若無佯戇(tenn3/tinn3-ɡonɡ7)、假臭耳聾,toh8 無法度做大家官(ta1-ke1-kuann1)。卜做新婦的大家、大官,若無佯較戇、假無聽着,家庭的風波就不斷。尤其是現代婦女獨立性強,有家己的主張,親像古早儂講的 “大家(ta1-ke1)有喙,新婦(sim1-pu7)無喙" 的時代已經過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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