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籃假燒金(kuã⊦-na´-a` ke`-sio-kim)──
提著籃子假裝要去廟裡燒香
例句:“他的言行就像是我們鄰家一位憨直的歐吉桑,……近的如「提籃假燒金」。”(1999.12.31.自由時報15頁)
例句裡“歐吉桑”是日語おじさん(o-ji-san)的譯音詞,指稱比自己年紀大的跟自己沒有血緣關係的成年或中老年男子,女子則稱“歐巴桑”(おばさん,o-ba-san)。
“提籃假燒金”則是一句台灣話成語,讀做 kuã⊦-na´-a` ke`-sio-kim,意思是提著籃子假裝要去廟裡燒香。舊時有外遇的婦女,往往為了要去私會情夫,出門時手提著裡面裝有香、燭、紙錢等的籃子假裝要去廟裡燒香,以掩人耳目,這種行為就叫做 kuã⊦-na´(籃)-a`(仔)ke`(假)-sio(燒)-kim(金)。後來這一句話用來比喻表裡不一致的人用一些偽裝的動作來掩飾他的真正行為。
台語 sio-kim(燒金)是 sio-kim-tsua`(燒金紙)的省略,而 kim-tsua`(金紙)則是焚燒給神祇使用的紙錢。“sio-kim(燒金)”是台灣人敬神的重要行為,它包含點蠟燭、燒香、焚紙錢、膜拜、擲杯、抽籤等行為在裡面。
“ke`(假)”是假裝。ke`-sio-kim(假燒金)就是假裝要去廟裡燒香。
台灣人“燒金(sio-kim)”時,通常把香、燭、金紙等放在一個圓形、有蓋子、有提樑的籃子裡,用一隻手提着這個籃子去廟裡燒金(sio-kim)。
“手提着籃子”,台語叫做 kuã⊦-na´(籃)-a`(仔)。台語的 kuã⊦ 相當於國語的“提”。“提”的定義是:“垂手拿着(有提樑、繩套之類的東西)。例如:手裡提着個籃子;我去提一壺水來。”(《現漢》第5版,1339頁)。可見“提”和台語 kuã⊦ 的詞義相同。但是“提”字在台語讀做 t‘e´,或 t‘eʔ⊦/t‘ueʔ⊦(見《厦門音新字典》及《彙音寶鑑》),並沒有 kuã⊦ 的音,所以例句裡使用“提”字只是使用同義字。
台語“垂手拿着”的 kuã⊦ 有沒有本字?這是本篇要討論的主題。
台灣話的 kuã⊦,除了上面所說的“垂手拿着”的意義外,還有名詞、量詞等好幾個義項,現在整理如下:
(1)動詞。垂手拿着;手提;拎。如:kuã⊦-na´(籃)-a`(仔)=垂手拿着籃子;提着籃子。kuã⊦-p‘ue´(皮)-pau(包)=手提皮包。kuã⊦-pau(包)-hɔk⊦(袱)-a`(仔)=提着包袱。kuã⊦-tsui`(水)=(用水桶)提水。
(2)名詞。(水桶等的)提樑,把手。如:t‘aŋ`(桶)-kuã⊦=水桶的提樑。tieŋ(燈)-kuã⊦=燈籠的提樑。te´(茶)-kɔ`(壺)-kuã⊦=茶壺的提樑。kuã⊦-t‘aŋ`(桶)-a`=有提樑的水桶。
提樑意義的 kuã⊦ 是動詞 kuã⊦(提)的引伸,是從動詞“提”引伸為名詞,指手提的部件。
(3)動詞。繞着脖子懸掛(護身符等)在胸前。如:kuã⊦-sɔʟ(數)-tsu(珠)=繞着脖子懸掛數珠(念珠)。kuã⊦-kŋʟ(“帣”,裝有護身符的袋子)。
這個意義的 kuã⊦ 是把東西繞着脖子懸掛在胸前,而義項(1)的 kuã⊦ 則是所提的東西懸掛在手哩,兩者都有懸掛的意涵。
(4)名詞。繞著脖子懸掛在胸、腹部位的布製品。如:tɔ`(肚)-kuã⊦=兜肚;可藏錢的兜肚。am⊦(頷)-kuã⊦=小孩子的圍兜兜。ɡin´(銀)-kuã⊦=繞脖子懸掛在胸前的錢袋。
這個意義的 kuã⊦ 是義項(3)的名詞化。
(5)量詞。相當於國語的“串”,用於使用繩索貫穿在一起的物品(如舊時銅錢、數珠)。如:tsit⊦(一)-kuã⊦-tsĩ´(錢)=一貫錢。nŋ⊦(兩)-kuã⊦-sɔʟ(數)-tsu(珠)=兩串數珠(念珠)。
這個意義的 kuã⊦ 應該是“貫”字。“貫”的本字是“”,而“”是“穿物持之”(見《說文》),與台語“垂手拿着”的 kuã⊦ 有關。
(6)量詞。相當於國語“串”,用於連結在一起的東西。如:tsit⊦(一)-kuã⊦-p‘ɔ´(葡)-t‘o´(萄)=一串葡萄。nŋ⊦(兩)-kuã⊦-lieŋ´(龍)-ɡieŋ`(眼)=兩串龍眼。sã(三)-kuã⊦-kieŋ(芎)-tsio(蕉)=三串香蕉。siʟ(四)-kuã⊦-baʔ(肉)-tsaŋʟ(粽)=四串肉粽。
這些東西的個個物體並沒有洞,也沒有用繩子貫穿,只是連結在一起而已,應該是義項(5)量詞的引伸。
(7)名詞。帽子或斗笠等繫在頷下的帶子。如:bo⊦(帽)-kuã⊦=帽纓(子)。leʔ⊦(笠)-a`(仔)-kuã⊦=斗笠繫在頷下的帶子。
這個意義的 kuã⊦ 好像跟前面(1)到(5)的kuã⊦ 沒有關係,而可能是“綰”字(詳後)。
(8)比喻義。如:kuã⊦-tsui`(水)=指臉或腳水腫的一種疾病,宛如身體內提著水一樣。kuã⊦-kui():kui 是雞等鳥類的嗉子,垂掛在頸下。kuã⊦-kui 用來形容肥胖者的兩腮下垂,像雞嗉子一樣。
下面談台語垂手拿着的 kuã⊦ 的用字。
早期及近期出版的台語相關韻書、字書、辭書等對於台語“垂手拿着”意義 kuã⊦的用字相當分歧。《雅俗通》用“携”字,《厦音典》除“携”外又用“”字,《台日大》也沿用“”字。《普閩》用“”字,但《厦方言》却用“”字。洪惟仁《台灣禮俗語典》用“縣”字。《綜台基》除了携、、外,又提示“綰”、“摜”、“”、“”、“斡”等字;《台大字》認為 kuã⊦是“扞”字,《台話大》和《台閩》使用“摜”字,《國台》使用“”字。
下面對於這些字逐一加以檢討。
(一)携(ㄒㄧㄝˊ)
《廣韻》說“携”是“攜”的俗字,《龍龕手鑑》說“擕”同“攜”,台灣以“攜”為標準字體,大陸則以“携”為規範字。
《說文•手部》:“攜,提也。”“提,挈(ㄑㄧㄝˋ)也。”“挈,縣持也。”古時候“縣”和“懸”相同,讀做ㄒㄩㄢˊ,“縣持”就是“懸持”,就是“垂手拿着”,和台語 kuã⊦ 的意義相同。《六書故》也說:“攜,縣持也。”(即懸持)。所以,《雅俗通》在官字韻、下去聲、求母(kuã⊦)下收錄“携(攜)”字。但是“携”字在台語不讀 kuã⊦。《廣韻》對“携”字的注音是戶圭切(平聲、齊韻),國音ㄒㄧㄝˊ,台音讀做 he´。《雅俗通》在 kuã⊦ 下收錄“携”字,是借用同義字。
(二)(ㄨㄛˋ)
《說文•手部》:“(ㄨㄛˋ),搯也。”“搯”音ㄊㄠ,掏的意思,搯就是掏出、挖取,字義和“垂手拿着”無關。不過,《說文》又說:“,一曰援也。”而“援”的本義是拉引,也有執、持的意義,如“右援枹而鼓。”(《左傳》成二年)(右:右手。枹:音ㄈㄨˊ,鼓槌。)。但是這裡的“援”只是一般的“拿着”,並不是“垂手拿着(懸持)”,所以“”字在字義上並沒有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意義。
在字音上,“”在《廣韻》的注音是烏括切(入聲、末韻),國音ㄨㄛˋ,台音 uat。雖然字的聲符是“官”(台語 kuan/kuã),但在現代台語“”字並沒有 kuã⊦的音。不過,在上古字可能有“官”的音。
“官”在上古屬元部,聲母是見母(k-),在中古是山攝、一等、合口呼,仍然是見母字。而以“官”為聲符的形聲字,到中古時聲母大多仍然是見母(k-),如:棺、菅、管、館等,但有少數字變成影母(ʔ–),如“綰”(烏板切、烏患切),“”(烏括切),也有見母及影母兩讀的,如“婠”(古玩切、一丸切、烏八切)。
這種現象表示上古的見母字到中古時有的轉變為影母字。見母(k-)是舌根清塞音,影母(ʔ–)是喉清塞音,發音部位靠近,發音方法相同(都是清塞音),所以有音變的可能。而倒推回去,“”雖然在中古是影母字(《廣韻》烏括切),但在漢代或更早的時候,“”是見母字,《說文》說:“,……从手,官聲。”似乎可證明這一點。
在韻母方面,以“官”為聲符的形聲字,它們的韻母大多屬於山攝、合口呼、一等或二等的陽聲韻(一等和二等的差別不大),如:管(一等)、館(一等)、菅(二等)等;而其中有一個字“”(烏括切)則變成山攝、合口呼、一等的入聲韻,另外有一個字“婠”(古玩切、一丸切、烏八切)則是山攝、合口呼、一二等的陽聲韻與入聲韻並見的字。這個現象顯示上古以“官”為聲符的形聲字本來是陽聲韻,到中古轉為入聲韻(陽入對轉)。山攝陽聲韻的韻尾為 -n,入聲韻的韻尾為 -t,發音部位相同,有音變的條件。因此,“”字在上古應該和“官”字的音相同或相近,“”在現代台語也許可以讀做 kuã⊦,可以認為是上古音的遺留。
“”雖然在台語可讀做 kuã⊦,但“”字沒有“垂手拿着”的意義,“”不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
但是話又說回來,“”字在現代漢語幾乎不用,而“官”在台語白讀音是 kuã。“從手,官聲”的“”,如果把它當做台灣話的方言字使用,用來表示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字,倒是易讀、易記、易懂,可以說恰當。
(三)(ㄏㄢˋ)
“”字的音,《廣韻》說是侯旰切(去聲、翰韻),與汗、翰、捍等字同音,國音ㄏㄢˋ,台語文讀 han⊦。而因“汗”字在台語的白讀音是 kuã⊦,所以“”字也可以說有 kuã⊦的音。但是字的意義是抗拒(見《廣韻》),並沒有懸持的意義,台語的 kuã⊦(懸持)使用“”字,只是同音假借。
(四)縣(懸)
懸掛的“懸”本來寫做“縣”。“縣”和“懸”是古今字,“懸”是為了區別郡縣的“縣”而造的區別字。
《金文常用字典》(848頁)說:“縣字金文()从木从糸从首,象懸首於木上會意,為“懸”字初文。小篆()變為从(倒首)从系,亦會意字。後‘縣’借為郡縣字,另造‘懸’則為形聲字。”
從金文“縣”的字形來看,“”是把人頭砍下來後高高掛在木上,“縣”應該是古代刑罰的一種,是懸首示眾之意,也就是“梟首示眾”。古代人留有長髮,把頭砍下來後用繩索把首級的頭髮綁起來吊掛在樹(木)上,是符合實際的。金文的“縣”具體而正確地表示了這種情形。後來的小篆()把首級倒過來放,頭髮垂在下面,如何把首級綁起來吊掛?小篆的“縣”已經沒有辦法正確表示象形會意字“縣”的形象了。
“縣”字從梟首的本義引伸為高掛或掛的意義,後來“縣”用做行政單位郡縣的縣,讀做ㄒㄧㄢˋ(《廣韻》黃絢切),而高掛義的“縣”,則加了“心”,成為“懸”,讀做ㄒㄩㄢˊ(《廣韻》胡涓切)。
在古代典籍裡懸掛義的字大都用“縣”字,如:《詩經•周頌•有瞽》:“應田縣鼓。”(應:小鼓。田:大鼓。)。《詩經•魏風•伐檀》:“不狩不獵,胡瞻爾庭有縣特兮?”(胡瞻:為什麼看到。爾庭:你的庭院。特:三歲的獸。)。及《左傳•僖公二十二年》:“邾人獲公冑,縣諸魚門。”(邾[ㄓㄨ]:古國名。冑:頭盔。魚門:邾國的城門。)等裡面的“縣”都是高掛的意義,讀做ㄒㄩㄢˊ,就是後來的“懸”。
《說文•部》:“縣,繫也。”段玉裁認為:“繫”是惡絮(粗劣的絮),“縣”的意義不應該是“繫”,而應該是“系”。《說文•系部》:“系(小篆),繫也。”這個“繫”段玉裁也認為不對,而改為“縣(ㄒㄩㄢˊ)也”。他說“縣”和“系”應該是互相轉注(以上見於段玉裁《說文解字注》)。
從比小篆更古的甲骨文來看,甲骨文的“系”()是由手爪及兩束或三束絲所組成,手爪在上。《甲骨文字典》說:“(系)象手持絲形。”《漢字源流》說:“(系)會用手懸結二絲之意。”從甲骨文的“系”知道絲是懸在手上的,所以“系”應該有“懸掛”的意義。段玉裁認為“縣,系也。”“系,縣也。”似乎有道理。有可能在甲骨文之後把“系”和“繫”混用,或假借繫為系,於是《說文》說:“縣,繫也。”了。
假定“繫”是“系”的假借字,則因為“系”有懸掛義,“繫”也有懸掛義,如《論語•陽貨》:“吾豈匏瓜也哉,焉能繫而不食?”這裡的“繫”就是懸掛的意思,它本來應該寫做“系”。
台語 kuã⊦ 是“垂手拿着”,相當於“提”。《說文•手部》:“提,挈(ㄑㄧㄝˋ)也。”“挈,縣持也。”“縣持”就是“懸持”(懸是縣的區別字)。“懸持”是一種“持(拿)”的方式,就是“垂手拿着(東西)”,此時被拿的東西是懸在手上的,所以叫做“懸持”。從“提(垂手拿着)=挈=懸持”可以知道“懸持”就是台語 kuã⊦-na´(籃)-a`(仔)的 kuã⊦,因此,“縣(懸)”如果在台語有 kuã⊦ 的音的話,縣(懸)就是台語 kuã⊦ 的本字。
“縣”字《廣韻》記錄兩個音:(1)胡涓切(平聲、先韻)及(2)黃絢切(去聲、霰韻),都是山攝、四等、合口呼、匣母。“縣”字讀平聲胡涓切(現代音ㄒㄩㄢˊ)時,字義是懸持,《廣韻》說“懸”是“縣(胡涓切)”的俗字。“縣”字讀去聲黃絢切(現代音ㄒㄧㄢˋ)時,字義是郡縣的縣,指行政區劃。《辭源》也說“縣”字讀做ㄒㄩㄢˊ時是“懸”的本字,讀做ㄒㄧㄢˋ時指地方行政區劃之一。而台語 kuã⊦ 是陽去聲,在語音上是去聲“黃絢切”的演變,在詞義上則和平聲“胡涓切”的“縣”有關。
去聲黃絢切的“縣”,台語文讀音 hien⊦,白讀音 kuan⊦,也讀做 kuãi⊦、kui⊦。在台語,韻母 -uan 又很容易變成 -uã,這是因為主要元音 a 受韻尾 -n 的影響而鼻化所致。例如:泉,文 tsuan´/白 tsuã´;般,puan/puã;段,tuan⊦/tuã⊦;官,kuan/kuã;椀,uan`/uã` 等等。所以,在台語“縣”的音會從 kuan⊦ 演變為 kuã⊦。
“縣”字黃絢切的反切上字“黃”是匣母,匣母的字在台語文讀時讀做 h-,而白讀時往往讀做 k-,如:糊,戶吳切,文 hɔ´/白 kɔ´;寒,胡安切,han´/kuã´;汗,侯旰切,han⊦/kuã⊦;行,戶庚切,hieŋ´/kiã´ 等等,這是因為中古匣母的上古音是 *ɡ‘-(高本漢的說法。見竺家寧《聲韻學》621頁),*ɡ‘- 清化為 k- 所致。換言之,“縣”字在台語讀做 kuan⊦/kuã⊦,聲母 k- 是上古音的遺留。
在聲調方面,“縣”(黃絢切)的反切上字(聲母)是匣母,匣母是濁聲母,濁聲母的字在台語音讀時大多變成陽聲調。台語 kuã⊦ 是陽去聲,與聲調的音變規律相符。
如果不考慮《廣韻》所說“縣”在懸掛意義時讀做平聲的胡涓切,則去聲黃絢切的“縣”從聲母、韻母、聲調的演變來看,“縣”在台語有 kuã⊦ 的音,而“縣”又有“垂手拿着”的意義(從懸掛、掛引伸),“縣”就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
(五)綰(ㄨㄢˇ)
“綰”字,《廣韻》記錄的音是烏板切(上聲、潸韻)及烏患切(去聲、諫韻),都是山攝、二等、合口呼、影母。現代漢語取上聲的音,把“綰”讀做ㄨㄢˇ。《彙音寶鑑》把“綰”字讀做 kuan`(文讀)及 kuã⊦(白讀),聲母跟《廣韻》不符。不過,《說文》說“綰”是“从系,官聲。”可見“綰”在上古是見母字,到中古才變為影母字(參閱前述“”)。因此,“綰”字在台語可讀做 kuã⊦。
至於“綰”的意義,《辭源》說是“旋繞打結”,《漢大字》說是“繫掛;佩帶”,都是動詞。這些意義都不是懸持,不過,台語 bo⊦(帽)-kuã⊦、leʔ⊦(笠)-a`(仔)-kuã⊦ 的 kuã⊦ 是把帽子、斗笠繫在頷下的繩子或帶子,或許與“綰”有關。也許“綰”從動詞繫、打結引伸為帽子、斗笠的繫帶。
吳守禮教授說:“據《十五音》所收,古早似習用「」(動詞),「綰」(名詞)。”(《綜台基》727頁),可參考。
(六)摜(ㄍㄨㄢˋ)
“摜”字,《廣韻》古患切(去聲、諫韻),國音ㄍㄨㄢˋ,台語文讀音 kuan ʟ,白讀音可以是 kuã⊦。但是“摜”字沒有垂手拿着的意義。
《說文•手部》:“摜,習也。”是習以為常的意思,後來寫做“慣”。《廣韻》說:“摜,摜帶。”但是“摜帶”並不是携帶的意思,而是披掛、穿戴的意思。如:《抱朴子•外編•博喻》:“摜甲纓冑,非廟堂之飾。”《三國演義》:“頂盔摜甲。”裡的“摜甲”都是披戴鎧甲的意思。
其實,“摜”字的聲符“貫”就有穿戴的意義,披掛、穿戴意義的“摜”是“貫”的假借字。“貫”是穿、穿過,而因為“穿”有穿衣物的意義(因為手要穿過袖子),“貫”也有穿衣物的意義,如《論衡•祀義》:“以所見長大之神,貫一尺之衣,豈肯喜而加福於人乎?”(貫一尺之衣:穿上一尺長的衣服),可見穿戴意義的“摜”是“貫”的同音假借字(因為“摜”的本義是習以為常)。
“摜”是一個形聲字,從手,貫聲,而“貫”的本字是“”(ㄍㄨㄢˋ),“”有“穿物持之”的意義(見下述),把“摜”拿來做為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字,倒也可以認為是音義兼顧的字,可以認為是台灣的方言字。
(七)、貫、串
甲骨文的“”(ㄍㄨㄢˋ)是。《甲骨文字典》說:“(甲骨文的),象以‘丨’穿物以便持之。”就是說甲骨文的()表示的形象是用繩索或棍棒之類東西把物品穿起來以方便手提。
小篆的“”()把甲骨文的()橫過來,成為和楷書的一樣的形體。《說文•部》:“,穿物持之也。从一橫貫,象寶貨之形。”段玉裁認為有問題,把它改為:“,穿物持之也。从一,橫,象寶貨之形。”(橫:橫向穿過去)這個“”字不見於經傳,它的“穿物持之”的意義沒有書證,只用於地名丘及複姓丘。而“”的“穿(物)”的意義則由“貫”字承擔。《說文•部》:“貫,錢貝之貫,从、貝。”古代的錢是貝殼,後來使用金屬製的錢幣,中間有孔,可以用繩索把固定數量的錢幣穿在一起,以便於手提搬運或保存或計數。“貫”就是穿錢幣的繩索,是名詞。如《史記•平準書》:“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意思是:穿錢幣的繩索腐朽,錢幣散亂而無法核對到底有多少錢。但是從“貫”字的結構來看,“穿錢幣的繩索”應該不是“貫”的本義。
“貫”由“”及“貝”組成,《形義分析》說“貫”是形聲字,但是《說文》說:“貫,……从、貝。”依照《說文》的體例,“从、貝”表示“貫”是會意字。段玉裁也說:“其字(貫)从、貝,會意也。”(《說文解字注》七篇上)。
“”字,段玉裁說“”是“从一橫,象寶貨之形。”並說“一”是用來穿物手提的東西(如繩子);“”表示的是貝殼(古代的錢)、珠玉等古人認為是珍貴物品的形象。
“貫”在“”下加一個“貝”,作者認為應該是在強調所要穿連在一起的是古代的錢幣“貝”(即貝殼),後世金屬錢幣(如銅錢)通行後則泛指錢幣、貨幣。
由此可知,基本上“貫”和“”是表示同一個概念(詞)的字,現在通行的是“貫”字。“貫”的本義應該是用繩索把錢幣穿在一起(動詞)的意思,所說“貫”是穿錢幣的繩索(名詞),應該是引伸義。
如前述,《說文》說“”(後來的“貫”)是“穿物持之”,但是從後世對貫字的運用來看,“貫”有“穿”(用繩索等通過物體把物體連在一起)的意義,但是沒有“持”的意義。如《廣雅•釋詁四》說:“貫,穿也。”又如《一切經音義》引蒼頡:“貫,穿也,以繩穿物曰貫。”這些都只表示“貫”有“穿”的意義。
現在把“貫”的主要義項整理如下:
(1)動詞:用繩子把東西穿起來。如:屈原《離騷》:“貫薜荔之落蕊。”(薜荔:香草名。)這個意義的“貫”台語叫做 ts‘ŋ(本字穿)。引伸為穿過、貫穿,如:學貫古今;如雷貫耳;橫貫公路。這個意義的貫,台語叫做 kuanʟ/kŋʟ(本字貫)。
(2)名詞:穿錢幣的繩索,就是錢串。《史記•平準書》:“京師之錢累巨萬,貫朽而不可校。”這個意義的“貫”,台語叫做 kŋʟ(本字貫),如 tsĩ´-kŋʟ(錢貫)。
錢串也叫錢貫,也叫貫索。中國的星座有一個叫做“貫索”,它屬於天市垣,由九顆星組成為一個半圓形,中國人認為樣子很像穿錢的繩索,把這九顆星叫做“貫索”,西洋人則認為它像王冠,把它叫做“北冕座”(因為南方還有一個南冕座。冕:帝王的禮帽。)。同樣一個星座,中國人看來是像穿錢的繩索,西洋人看來像王冠,是民族性不同或文化背景不同所致了。
(3)名詞:指經過貫穿而成串的東西,如:貫玉、貫珠、貫魚分別指成串的玉、珠、魚。玉和珠是先打洞,再把繩子穿過這些洞成串的,魚則把繩索穿過魚鰓及魚嘴串起來。“貫魚”也叫“魚貫”,後來用於比喻依次連接、一個接一個,如成語“魚貫而入”。
(4)量詞:把1,000個錢穿在一起叫做一貫。成語有萬貫家財、腰纏萬貫等。這個意義的量詞貫,台語叫做 kuã⊦(本字貫),如 tsit⊦-kuã⊦-tsĩ´(一貫錢)。
量詞的“貫”又演變成“串”,如:一串銅錢、兩串數珠、三串糖葫蘆;而羊肉串的串則是名詞。“串”是從“”衍生的字,“串”的用以穿連的繩索是直的,“”的繩索是橫的。“串”的音,《廣韻》古患切(去聲、諫韻、合口),和“慣”字同音;而“”則古玩切(去聲、換韻),與“貫”字同音。兩個字的音很接近,在現代“串”和“”依據《廣韻》都應該讀做ㄍㄨㄢˋ,但“串”的現代音是ㄔㄨㄢˋ,這是從明代的《洪武正韻》“樞絹切”開始的。
“串”又引伸用於像葡萄、香蕉那樣累累相疊的水果(並沒有穿洞),如一串葡萄、兩串香蕉。在台語葡萄的量詞是 kuã⊦(本字串或貫),香蕉的量詞是 pi´(本字待考)。另外,一、二十個粽子綁在一起,可以用手提,台語叫做 tsit⊦(一)– kuã⊦-baʔ(肉)-tsaŋʟ(粽),這個 kuã⊦ 應該是“”或“縣”字。
台語垂手拿着的 kuã⊦ 是不是“”字?
“貫”和“”是同一個詞,“貫魚(魚)”是用繩子穿過魚的腮及嘴,使許多條魚成串而便於手提,與《說文》所說:“,穿物持之也。”相符。貫玉、貫珠也都是一樣。“錢貫”一詞則一方面指穿錢的繩子,一方面指用繩子穿連起來的成串的錢,它也是方便手提的。
“”字在《廣韻》有兩個音,意義稍有區別:
(1)古丸切(平聲、桓韻);字義是“穿物持也。”與《說文》相同。同樣是“古丸切”的字有官、棺,官和棺的台語白讀音是 kuã(文讀音是 kuan),所以“”的台語白讀音也是 kuã(文讀音 kuan),是陰平聲;而“穿物持也”的台語是 kuã⊦ 是陽去聲,聲調不同。
(2)古玩切(去聲、換韻);字義“穿也。”這個意義的“”後來成為“貫”,台語文讀 kuanʟ,白讀 kŋʟ,是動詞。如:kŋʟ-tsĩ´(錢)是穿錢;ɡu´ kŋʟ-p‘ĩ⊦(牛鼻)是把繩子穿過牛的鼻子。
“”的台語文讀音 kuanʟ 有可能變為白讀音的 kuã⊦。
在台語,文讀音 -uan 韻的字在白讀時變成 -uã 韻的例很多,如前述。而聲母清音的文讀音變為白讀音時聲調往往從陰聲調變為陽聲調,例如:卜,博木切,文 pɔk/白 puaʔ⊦;阻,側呂切,文 tsɔ`/白 tsa⊦;娶,七句切,文 ts‘u`/白 ts‘ua⊦;填,陟刃切,文 tinʟ/白 t‘un⊦;斷,丁貫切,文 tuanʟ/白 tŋ⊦ 等等。因此,“”的文讀音 kuanʟ 轉為白讀音時可以讀做陽去聲的 kuã⊦。
如上面所說,“”字在台語可以讀做 kuã⊦,字義又是“穿物持也”,“穿物持”可引伸為“垂手拿着”,“”可以認為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
不過這裡還有一個聲調的問題。台語垂手拿着的 kuã⊦ 是去聲(陽去聲),是源自《廣韻》去聲的古玩切,但“穿物持也”的“”是平聲(古丸切)而不是去聲(古玩切),台語的 kuã⊦ 為什麼不是平聲而是去聲?這可能是語音的簡化或為區別詞義(因官、棺都是 kuã)所致。
前面說過,“縣”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現在又說“”也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縣”和“”到底有什麼不同?
嚴格地說,只要是被拿的東西是懸在手上,都可以用“縣(kuã⊦)”,如水桶、籃子、包袱、皮包等。而“(kuã⊦)”則是“穿物持之”,被持的東西有洞,用繩索穿洞連貫多數個東西(如錢幣、珠、玉、魚)叫“”,而“穿物持之”時,被持(拿)的東西也是懸在手上的,因此可以說“(kuã⊦)”引伸為泛指“垂手拿着”,不一定要“穿物”。
“貫”本來寫做“”,“貫”和“”是同一個詞,在台語都可以讀做 kuã⊦,但似乎可以區別使用:把“”當做動詞 kuã⊦(垂手拿着)的字使用,把“貫”當做量詞 kuã⊦(用於成串的物品)的字使用。例如:ts‘iu`(手)kuã⊦-tsit⊦(一)-kuã⊦-sɔʟ(數)-tsu(珠)的第一個 kuã⊦ 是動詞,可以用“”字,第二個 kuã⊦ 則是量詞,可以用“貫”字(聲調轉為陽去)。
(八)(ㄍㄨㄚ)
“”字,《廣韻》古華切(平聲、麻韻),台語文讀 kua(陰平),如果鼻化而聲調轉為陽去,則“”在台語有 kuã⊦ 的音。
“”字的意義,《廣韻》說:“,引也。”《玉篇》說:“,擊也。”都和“垂手拿着”無關。因此,字也許在台語有 kuã⊦ 的音,但不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
(九)斡(ㄨㄛˋ)
《說文•斗部》:“斡,蠡柄也。从斗,倝聲。”“蠡(ㄌㄧˊ)”是貝殼做的瓢,舀水器具,蠡柄就是瓢把。使用瓢舀水時,手必須拿著瓢把運旋,所以“斡”引伸為運轉。如《廣雅•釋詁四》:“斡,轉也。”
“斡”字的音,《廣韻》烏括切(入聲、末韻),國音ㄨㄛˋ,台音 uat,沒有 kuã⊦ 的音(按:轉角,台語說 uat-kak,此 uat 即斡字,因《廣雅》:“斡,轉也。”)不過,《說文》說“斡”字的音是“从斗,倝聲。”而“倝”字則《廣韻》古案切(去聲、翰韻),國音ㄍㄢˋ,台音 kanʟ,陰去聲,白讀時可以轉為陽去聲的 kuã⊦。
《集韻》認為“斡”是“”(ㄍㄨㄢˇ,包裹在車轂上的金屬套)的或體,把“斡”讀做古緩切(上聲、緩韻),這應該是保留了“斡”的上古音“倝聲”。
斡字在台語雖然有 kuã⊦ 的音,但字義與“垂手拿着”無關,所以不是台語 kuã⊦ 的本字。
(十)扞(ㄏㄢˋ)
“扞”字,《廣韻》侯旰切(去聲、翰韻),國音ㄏㄢˋ,台語文讀 han⊦。《廣韻》把“扞”和“汗”列為同音字,而“汗”的台語白讀音為 kuã⊦,所以“扞”在台語白讀時可讀做 kuã⊦。不過,扞字沒有垂手拿着的意義。
《說文•手部》:“扞,忮也。”段玉裁認為“忮”應當作“枝”,也就是“支”,支持的意思。支持物件使其不倒,台語說 huã⊦。這個 huã⊦ 的本字就是“扞”。
“扞”從本義支持引伸為保衛、抵禦,後來寫做“捍”。
“扞”在台語雖然有 kuã⊦ 的音,但沒有垂手拿着的意義,“扞”不是台語垂手拿着意義 kuã⊦ 的本字。
結論:
綜合上面所說,台語垂手拿着意義的 kuã⊦,它的本字應該是“縣”或“”,但是在現代漢語“縣”是行政區劃單位,“”字冷僻,因此台語動詞 kuã⊦(垂手拿着、懸持)及其衍生的名詞似乎以採用方言字“”或“摜”為較好的選擇。而 bo⊦(帽)-kuã⊦(=帽纓)的 kuã⊦ 則可用“綰”字。至於量詞 kuã⊦ 則本字為“貫”或“串”,但“串”在台語另外讀做 ts‘ŋʟ,所以應該採用“貫”字。
附論1. 罥、撣、掛、拎──與台語 kuã⊦(懸持)有關
(一)罥
“罥”(ㄐㄩㄢˋ)有懸掛的意義,如唐•杜甫《茅屋為秋風所破歌》:“茅飛度江灑江郊,高者挂罥長林梢,下者飄轉沈塘坳。”(塘坳:池塘。)“挂罥”就是懸掛。《玉篇》說:“罥,挂也。”事實上“罥”是“羂”的省寫,而“羂”是“”的或體。《說文》:“,网也。”是捕取鳥獸的網。可見“罥”的本義不是懸掛。
“罥”的音,《廣韻》收錄姑泫切(上聲、銑韻)及古縣切(去聲、霰韻);《彙音寶鑑》把“罥”讀做 kuanʟ,是根據去聲的古縣切。而懸掛意義的“縣”是《廣韻》胡涓切(平聲、先韻)。比較“罥”和“縣”的音,韻母相同,都是山攝、四等、合口呼,只是聲調不同;聲母則“罥”是見母(反切上字“古”),“縣”是匣母,而見母與匣母都是舌根音,匣母在中古是 ɤ-,在上古則 ɡ‘-(依高本漢之說),和見母(k-)很接近,所以“罥”的懸掛義應該是把“罥”假借為“縣”所致。
“罥”在台語的文讀是 kuanʟ,白讀音可以變為 kuã⊦(見前述),所以“罥”也可以認為是台語垂手拿着意義 kuã⊦ 的字。
(二)撣
《說文•手部》:“撣,提持也。从手,單聲。”段玉裁注說:“提持,猶縣持也。”“縣持”就是懸持,就是台語的 kuã⊦。《廣雅•釋詁》:“撣,提也。”“提”也是懸持,就是垂手拿着。
“撣”字的音,徐鉉本《說文解字》說是徒旱切。《廣韻》記錄徒干切、市連切、徒案切三個音,其中徒案切(去聲、翰韻)的音和《說文》所說的徒旱切相同。在《廣韻》裡和“撣(徒案切)”同音的字有憚、彈、但,可知撣字在台語是文讀音 tan⊦,白讀音 tuã⊦。而國音則讀ㄉㄢˇ,上聲。
比較“撣”的台語白讀音 tuã⊦ 和台語 kuã⊦(垂手拿着),韻母和聲調完全相同,聲母則 tuã⊦ 是舌尖清塞音,kuã⊦ 是舌根清塞音,發音方法相同,但發音部位不同。聲母 t- 和 k- 之間有沒有音變的關係?如果有的話,“撣”是台語 kuã⊦(垂手拿着)的本字了。不過,目前沒有充分的證據。
(三)掛
“掛”是“挂”的俗字。《說文•手部》:“挂,畫也。”這個“畫”是區別、區分的意思。不過,“挂”的常用義是“懸”。如《玉篇•手部》:“挂,古賣切,懸也。”《廣韻•去聲•卦韻》:“挂,懸挂。古賣切。”而且“掛”也是量詞,和“串”相同,與台語 kuã⊦ 相同,如:一掛鞭炮(台語則 tsit⊦-kuã⊦-p‘auʟ-a`)。
“掛”在台語讀做 kuaʟ,和 kuã⊦ 比較,可以說靠近,不得不令人懷疑“掛”和台語 kuã⊦ 有關。
(四)拎
《玉篇•手部》:“拎,力丁切,手懸捻物也。”“懸捻”就是懸持,以手提物,就是台語的 kuã⊦。
現代漢語有“拎”這個詞,國語讀做ㄌㄧㄥ(見《國音字典》,台灣商務印書館),普通話是ㄌㄧㄣ(陰平),詞義是“用手提”(和《玉篇》相同),如“他拎了個木桶到河邊去打水。”(見《現漢》)。
“拎”在詞義上和台語的 kuã⊦(垂手拿着)相同,但在語音上“拎”和台語 kuã⊦ 應該沒有關聯。
附論2. 串、丳、穿、擐──類義字
(一)串
“串”字在現代漢語讀做ㄔㄨㄢˋ,但在中古及中古以前“串”讀做古患切(《玉篇》及《廣韻》),和慣、摜同音,和、貫音近(古玩切),到明代《洪武正韻》除仍讀古患切外,又讀做“樞絹切”,才有了ㄔㄨㄢˋ的音,與去聲的“穿(ㄔㄨㄢˋ)”通用。
《說文》裡沒有串字,但稍後的《玉篇》就有了。《玉篇•丨部》:“串,古患切,習也。或作慣、遦。”可見習慣的“慣”本來用“串”字。而“慣”字《說文》作“摜”,《說文•手部》:“摜,習也。”所以,摜、串、慣、遦四個字是同一個詞(習也)的不同寫法,“串”可以說是“摜”的異體字或是同音假借字,但現在通用的是“慣”字。
《廣韻•去聲•諫韻》:“串,古患切。穿也;習也。”除了“習”的意義外又加了“穿”的意義。“穿”字在《廣韻》有兩個音,字義不同。第一個是“昌緣切”(平聲、仙韻。現代音ㄔㄨㄢ。)字義是“通也;孔也。”第二個是“尺絹切”(去聲、線韻。現代音ㄔㄨㄢˋ。)字義是“貫也”。“串”的意義是物相連貫,故“串”的意義的“穿”應該讀去聲。
《漢字源流》說,“串”是象形字,“串”和“”同源,都是從甲骨文演變而來,它的形象是用繩子或棍子穿過物體。《說文》說:“,穿物持之。”因“串”和“”同源,故“串”有穿物(用繩子或棍子穿過多個物體,使多個物體連在一起。)的意義。《正字通•丨部》:“串,物相連貫也。”可見《玉篇》所說“串,習也。”並不是“串”的本義,而是因“串”(古患切)與“摜”(後作慣)同音被假借當做“摜”使用。
“串”字的音,南北朝時代的《玉篇》起,一直到明代的《洪武正韻》都是古患切,但為什麼《洪武正韻》又記錄樞絹切(現代音ㄔㄨㄢˋ)的音?作者認為“串”的本義既然是“穿物”(穿,音ㄔㄨㄢˋ),與去聲的“穿”(《廣韻》尺絹切)的字義相同,於是就給“串”字賦予樞絹切的音(按,樞字,《廣韻》昌株切,昌、尺、樞的聲母都是“穿母”,樞絹切與尺絹切是同音。),而“串”的另一個音古患切(現代音ㄍㄨㄢˋ,字義仍是穿物)則併入“貫”字,由“貫”承擔。“串”的讀做樞絹切(ㄔㄨㄢˋ)可以說是因為和“穿(尺絹切)”的詞義相同而改讀的結果(訓讀?)。
“串”的穿物的意義,台語說 ts‘ŋʟ,和國語的ㄔㄨㄢˋ相對應,不過現代台語已經少用(《台閩》就沒有收),現在大多說 kŋʟ(貫)或 ts‘ŋ(陰平)(穿)。
“串”的穿物義引伸為量詞,用於連貫在一起的物品,如:“一串銅錢”,這一句話台語說 tsit⊦-kuã⊦-taŋ´-tsĩ´。因“串”的中古音是古患切,台語讀做 kuanʟ,可轉為 kuã⊦,所以台語量詞 kuã⊦ 是“串”字。
國語的“兩串糖葫蘆”,台語說 nŋ⊦(兩)-ts‘iam`-li`(李)-a`(仔)-t‘ŋ´(糖)-ts‘iam`。第一個 ts‘iam` 是量詞,第二個 ts‘iam` 是名詞。這兩個 ts‘iam` 的韻尾是 -m,應該不是串字(因為“串”的韻尾是 -n),可能另有來源,也許是“籤(ts‘iam)”的引伸,音變。
(二)丳
“丳”是烤肉用的鐵籤,國語讀做ㄔㄢˇ。羊肉串就是用鐵籤(丳)貫穿三五塊羊肉放在火上烤熟的食物。“丳”的音是《廣韻》初限切(上聲、產韻),國音ㄔㄢˇ,台音 san`(《彙音寶鑑》)。
比較“丳”和“串”的字形,可以知道“丳”是從“”、“串”衍生出來的字。因此,“丳”又用同“串”,如:“崇文門錢一千六百丳。”(清•俞正燮《癸己存稿》)。
烤肉用的鐵籤,台語叫做 ts‘iam`-a`(仔),應該不是丳字,也許是“籤”的音變。
(三)穿
《說文•穴部》:“穿,通也。”這個“通”的意義是貫通。又,《說文•部》:“,穿物持之也。”《廣韻•仙韻》:“穿(昌緣切,平聲),通也。孔也。”又《廣韻•線韻》:“穿(尺絹切,去聲),貫也。”《廣韻•桓韻》:“貫,穿也。”《廣韻•桓韻》:“,穿也。”《廣韻•諫韻》:“串,穿也。”從這些解釋可以知道“穿”、“”、“貫”、“串”四個字是同義或類義字。其中、貫、串個字是同源(詳前述),“穿”則另有來源。
“穿”字,《說文》說“从牙在穴中”,是一個會意字。作者認為“穿”應該是會齧齒類動物用牙齒咬齧物體使其破成孔洞之意,如老鼠齧破牆壁就是“穿”。因此,“穿”的本義是動詞齧通,引伸為名詞,指齧通後的洞孔。《詩•召南•行露》:“誰謂鼠無牙,何以穿我墉?”(墉:牆壁)。這裡的“穿”就是齧通的意思。《周禮•考工記•陶人》:“甑實二,厚半寸,脣寸,七穿。”(甑:ㄗㄥˋ,蒸熟食物的炊器。:ㄈㄨˇ,烹飪用的器具,即現在的鍋,用以產生水蒸汽。)這裡的“七穿”指用來通水蒸汽的七個孔。
鍋子用久了,鍋底會破洞,這種小洞台語說 ts‘ŋ,就是“穿”字。如:tiã`(鼎)-te`(底)u⊦(有)-tsit⊦(一)-ts‘ŋ(穿)=鍋底有一個小洞。
“穿”由動詞齧通引伸為動詞通過(孔洞),例如使繩線通過針孔叫做“穿針”;使用繩線通過珠子的洞把許多個珠子連貫起來成串,叫做“穿一掛珠子”。這個意義的“穿”台語說 ts‘ŋ,就是“穿”字。這個意義的“穿”,和“(貫)”、“串”相同。
着衣服時手需“通過”袖子,於是“穿”有着衣服的意義,如穿衣服、穿衣戴帽。套上鞋子時腳要通過鞋管,故叫穿鞋。
穿衣服、穿鞋子的“穿”台語說 ts‘ieŋ⊦,如 ts‘ieŋ⊦-sã(衫)、ts‘ieŋ⊦-e´(鞋)。這個 ts‘ieŋ⊦(陽去聲)應該是“去聲尺絹切的穿字”。“尺絹切”是山攝、三等、合口呼,在中古有介音 -j-,到現代,介音 -j- 消失,但仍是合口呼,有介音 -u-,如去聲的“穿”字國音讀做ㄔㄨㄢˋ,台語 ts‘uanʟ。而山攝的字在台語白讀時韻母有變成 -ieŋ 的例,如:還,hieŋ´;間,kieŋ;揀,kieŋ`;眼,ɡieŋ`;閑,ieŋ´ 等,故“穿”也有可能變成 -ieŋ⊦ 韻。“尺絹切”的反切上字“尺”是“昌母”,在台語讀做 ts‘-;聲調則因白讀而變成陽去聲。合起來說,去聲的“穿”,在台語可能音變為 ts‘ieŋ⊦,所以穿衣服說 ts‘ieŋ⊦(穿)-sã(衫)。
(4)擐
《說文•手部》:“擐,貫也。从手,睘聲。《春秋傳》曰:‘擐甲執兵’。”“貫”有穿着的意義(見前述),“擐甲”就是穿戴鎧甲。《廣雅•釋詁》也說:“擐,著也。”“著”就是着衣服的着。《玉篇•手部》:“擐,胡慢、公患二切。貫也。”《廣韻•平聲•删韻》:“擐,貫也。古還切。”又《去聲•諫韻》:“擐,擐甲。胡慣切。”
“擐甲”和“摜甲”相同,如《抱朴子•外編•博喻》:“摜甲纓冑,非廟堂之飾。”的“摜甲”就是“擐甲”,就是穿戴鎧甲。摜字的本義,《說文》說“習也。”,後來寫做“慣”。而依據《玉篇》,“摜”是古患切,“擐”若採用《玉篇》之公患切,則兩個字完全同音,可見摜甲的“摜”是“擐”的同音假借。
依據《漢語大字典》,“擐”在穿着意義時讀做ㄏㄨㄢˋ,與《廣韻》的胡慣切相當。
附論3. 懸──台語 kuan´(高)的本字
“懸”的本字是“縣”,“縣”的金文()是一個象形會意字,左邊是“木”,右邊是一條繩子綁著一個人頭,表示把人頭砍下來後高高掛在樹上(或木杆上)。因此,“懸”除了“掛”的意義外,引伸而有“高”的意義,如“懸崖”是又高又陡的山崖,“懸”是高的意義;又如“懸河”指河床高於兩岸地面的河段,如黃河下游的河床因淤積而高於地面,叫做“懸河”。這個“懸”也是高的意義。
“懸”字,《廣韻》胡涓切(平聲、仙韻)屬山攝、四等、合口呼、匣母。匣母的字在台語白讀時聲母有讀做 k- 的例,如:寒,kuã´;行,kiã´;猴,kau´ 等(詳見前述“縣”的討論)。因此,“懸”在台語白讀時聲母可以讀做 k-。且因為匣母是濁聲母,聲調必然是陽聲調,即陽平調。
山攝、四等、合口呼的陽聲字在台語有讀做 -uan 韻的例,如:涓,kuan;狷,kuanʟ;縣,kuan⊦ 等,所以“懸”字在台語白讀時它的韻母是 -uan。
結合“懸”的聲母、韻母、聲調的討論,“懸”在台語白讀時有 kuan´ 的音(文讀音為 hien´)。
“懸”字有“高”的意義,在台語又有 kuan´ 的音,“懸”是台語高意義 kuan´ 的本字。
附論4. 斡──台語 uat(轉彎)的本字
《說文•斗部》:“斡,蠡柄也。” 蠡是瓢,舀水的器具。《玉篇•斗部》:“斡,烏活切;轉也;柄也。”“轉”是引伸義,從舀水時瓢柄轉動而來。《廣韻•入聲•末韻》:“斡,轉也。烏括切。”南朝•宋•謝惠連《七月七日夜詠牛女》:“傾河易迴斡,款顏難久悰。”(河:銀河。悰:ㄘㄨㄥˊ,快樂。款顏:晤面歡敍。)這裡“迴斡”就是迴轉。
“斡”台語讀做 uat,與《廣韻》烏括切相符。台語 uat 的詞義是轉、轉彎,如:uat(斡)-toʟ(倒)-ts‘iu`(手)-pieŋ´(旁)=向左邊轉(彎);uat(斡)-kak(角)=轉角;uat(斡)-toʟ(倒)-tŋ`(轉)=轉回來;等的 uat(斡)都是“轉”的意思。
台北縣新店市有一個舊地名叫做 ɡua⊦-uat-la`,寫做“外挖仔”,是一個新店溪大轉彎的地方,它的正確寫法應該是“外斡仔”(“仔[a`]”受前一音節“斡[uat]”的韻尾影響而變成 la`)。
“外斡仔”的“外”可能指新店溪經過這一個大轉彎就從山區(內)流向平原(外),或者上游還有一個轉彎處叫做“裡斡仔(lai⊦-uat-la`)”也說不定。
“斡”字有“轉”的意義而台語又讀做 uat,“斡”是台語 uat(轉彎)的本字。